医药代表信息网上公布,接受医生、公众监督
6月1日,贵州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
《方案》中,在“加强对医药代表的备案管理”环节表明:将出台贵州省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时完成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代表的登记备案工作,将相关信息上网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让医务人员和公众对其合法身份和学术推广行为进行监督。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并实时将其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标注责任单位为:省食药监局和省卫生计生委。
定了,2018年6月底之前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省食药监局和省卫生计生委,在2018年6月底之前,制订《贵州省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在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食药监总局负责,在2017年12月底前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而在贵州的《方案》中,直接就把制定并实施的时间给确定了,印象里这是第一个,对实施药代备案,给出准确时间表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