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再次得到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再次得到明确。《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一系列政策推动医药分开。此前出台的多个政策文件均明确提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不过,多年来,在“以药养医”的医疗环境下,公立医院主导处方药市场的格局尚未完全改变。据海通证券测算,2014年国内医院药占比约为38%,如果压低至30%,意味着1/4以上的药品将被挤出医院。在医院用药结构中,约55%为针剂、45%为口服制剂。由于针剂风险较大,在院外没有注射渠道,因此只能是口服制剂流向院外,在药品总量挤出1/4,且只能是占比不足医院用药一半的口服制剂被挤出,意味着1/2的口服制剂将被挤向零售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