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日,笔者根据媒体报道,对各地限停门诊输液情况做了初步统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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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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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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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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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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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二院取消门诊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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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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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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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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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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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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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一院取消儿童门诊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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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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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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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二附院取消门诊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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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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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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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取消普通门诊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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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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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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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卫计委发文列出门急诊53种不需输液疾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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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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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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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计委发文要求2016年6月起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停止抗菌药输液,2016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停止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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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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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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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计委发文要求三级医院(除儿科和儿童医院)取消抗菌药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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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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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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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医院实行停止门诊输液(除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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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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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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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计委发文要求严控门诊输液,鼓励探索取消门诊输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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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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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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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停止门诊成人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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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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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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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中心医院取消门诊成人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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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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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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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门诊中心不再开展注射及输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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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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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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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医院取消门诊成人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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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四川省人民医院(下简称“四川省医”)和湖南省极具代表性,两者在推进门诊限停输液和实施分级诊疗中通盘考虑、相互对应承接的代表性举措对未来的医药市场格局带来了重点启示。
四川省医关于门诊限停输液的具体操作规定:“患者在省医院完成诊断后,可持医生的治疗方案到53家社区医院就诊。”作为成都首家叫停门诊输液的三甲医院,省人民医院对于全省的跟进实施有着极强的示范作用,其院内诊断、社区治疗的举措也紧扣并符合国家分级诊疗政策。
而在201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的《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也明确要求,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为了鼓励分级诊疗,该省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我们来一一分析湖南这份方案所述焦点:
条文
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析] 这与四川省医的“院内诊断,持医生治疗方案至53家定点协作社区医院治疗”同出一辍,这说明今后三级医院首诊、转基层治疗的局面会成为分级诊疗在实施中落地后的具体表现。
笔者在江西、云南、广东、江苏的实地走访和新闻报道所见,增扩便民药房,围绕医院自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结对子、上级专家落地基层坐诊是当下三级医院仓促间应对分级诊疗的主要举措。这与上述四川省医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湖南医改方案不谋而合。
条文
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大,符合规定转诊的住院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 。
[析] 换言之,在三级医院一床难求、自费比例大的背景下,刚经紧急治疗转入慢病性质,或就临床而言已无住院必要、但患者在自我心理作用下仍要求再住院观察一段时间的需求,在三级医院驱赶和医保支付诱惑下,会同意要求转至基层医院住院,其一“求稳”心理得到满足,其二因连续计算省掉了只在三级医院住院核算时承担的过高自费比例。
条文
在社区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医保“六统一”中,统一医保目录。
[析] 以医联体切入,“双保合一”背景下的分级诊疗,一定会打通基层与三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基层非基药、三级医院的基药种类会同时被扩大,为原不在基药内而无缘基层医院版块的非基药打开了一扇门,也为基药产品企业提供了一个在三级医院实现政策性增长的机会。
根据以上针对全国己推进并实施门诊限停输液代表性省市医院的分析可知,全国各省市加速实施门诊限停输液及强力推进分级诊疗己成潮起之势,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并推动门诊限停输液,从中央到地方己成定局,再无悬念。
分级诊疗重构了原临床处方产品单一依赖城市等级医院销售的格局,企业一定要把握当下政策红利在基层释放之机,主动获取先占优势,深耕基层市场,谋划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