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作者:半夏
昨日(10月19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发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15年第三期,总第六期)》,共通报23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13起属于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共涉及12家药企。被通报的药企由于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
在这13起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事实中,主要涉及假药、劣药、包材不合格、违反GSP等。
对于生产、经营假药,除了会收到处罚以外,对于药品招投标也存在很大的影响,尤其在招标大年。
在各省的新一轮药品采购方案的“取消投标资格”项目中,几乎都可见到“生产、销售假药”、“ 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采购不良记录”、“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相关内容。也就是说,药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在接下来的在全国范围的招投标工作中至关重要,这是企业参与投标最为基础的门槛。
以下是本期通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