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客/文
近两年,曾经风光无限的药代似乎一直不好过。
前年GSK在华“行贿门”被曝光以后,医药代表这个行业便被“妖魔化”,人们一度将药代这一原本“高大上”的职业视为医药腐败的罪魁祸首。各地卫计部门以及医院更是纷纷严防死守,想尽办法阻止药代与医生的接触。在此情况下,业界传言,药代将被“医学联络员”、“学术专员”取代,一些药企也确实将药代改称为“医学联络员”。
面对如此环境,药代该何去何从?他们该如何找到职业归属感?——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将药代纳入新职业”!
现在,这样的呼喊即将成为现实。日前,三健客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平台得知,目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已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6日,在征求意见稿中,“药代”的职业代码为“2-06-07-07”,分类在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之下,类别归属为: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商务专业人员→医药代表。这也就是说,全国超百万的“药代”终于有正式的身份了。
以下为职业分类大典征求意见稿中“医药代表”类别归属:
职业代码:2-06-07-07;
职业名称:医药代表;
职业定义: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
工作任务:
1、制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 2、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
3、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4、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包含工种:无
所属小类代码:2-06-07
所属小类名称:商务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