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联盟2月13日讯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黑龙江垦区201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78-1599NKZB1014)做如下修改:
一、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7.2条修改为“产品的物理性状、无菌检验、安全检验、效力检验等指标应出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核认可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二、第七章合同格式中第三条付款及结算方式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向黑龙江垦区采购招标中心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货到使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100%货款,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它条款仍执行原编号为0678-1599NKZB1014《招标文件》的要求。
收到此修改书后,请予以确认,并将《招标文件修改书确认函(二)》签字盖章后发至我单位邮箱。
邮箱:nkzbyc@163.com
电话:(0451)55195709
附件1:《招标文件修改书确认函(二)》
黑龙江垦区采购招标中心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