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朝阳市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销售情况第二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上报编号:2014002)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医疗机构:
朝阳市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机构首次数据上报工作已于10月18日完成,经核查,发现各医疗机构上报数据存在问题较多,决定予以全部清除,并于2014年10月25日启动医疗机构药品销售情况第二次数据上报工作。请各医疗机构做好数据上报各项准备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参与单位
“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网”上进行药品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
二、上报时间
2014年10月25日(周六)8:30—16: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上报内容
2014年9月25日0时—2014年10月24日24时期间,通过“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药品的“入库数据”及“销售数据”。
四、上报方式
1、医疗机构登录“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网”的“采购平台”,使用数据上报功能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2、上报数据文件为EXCEL电子表格,各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标准模板”制作上传数据表格。
3、使用平台数据上报功能,分别上报“入库数据”表格和“销售数据”表格。
五、问题反馈
各医疗机构如对数据上报工作存在操作疑问,请在QQ群中进行问题反馈或直接拨打电话:2613818。
朝阳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