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在本市销售的下列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已经审核。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2日-10月28日。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于10月28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报告(并附上联系方式)通过传真方式联系上海市物价局(传真号码:021-63585273 )。
在我局未正式公布前,医疗机构不得参照此次公示价格执行。 【上海市物价局】
注:上海此次公示的第三批日常审核品种共计219个品规,有4个价格上升,4个降低,上升及下降比例都为1.8%,除此之外,还有29个医院制剂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