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开展常用低价药品配送企业公开遴选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用低价药品配送企业公开遴选及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4】11号)文件要求,经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公立医院及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品的配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旗县区级公立医院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
(一)合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在呼和浩特市设有药品仓库,仓储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40立方米)。
(三)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2013年不含税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以当地税务局出具文件为准)。
二、其他公立医院低价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
合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2日17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806室。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上五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联系人: 包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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