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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社卫中心2014年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30  |  浏览次数:74867
医药网7月29日讯 
 
  项目名称:虎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SZB-2014DG-98
 
  评审日期:2014年07月23日
 
  公示日期:2014年07月29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法定资格条件: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4投标人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适用于子包B):1.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1.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1.4.3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4.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6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1.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2、特定资格条件: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需依法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经销代理权的供应商需依法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本项目子包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虎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项目负责人:钟秀芳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单价合计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A
医用耗材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2014年07月23日
120,377.98
江西蓝森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高县敖山镇石洪桥
B
检验试剂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2014年07月23日
49,599.90
奥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广东振东泰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33号6号楼203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溪林、董穗麟、高宪瑞、涂建华、吴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