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关于同意风湿骨痛片等38个中标药品品规变更产地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药品变更产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风湿骨痛片等38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