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关于对拟参加备案采购药品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的通知》(药卫政[2012]2号)的规定,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申报的拟参加备案采购药品(第六批)的资质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4年5月14日至5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2014年5月19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申诉。
接待地址: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监管科。
附件一:资质审核符合备案采购药品公式表
附件二:资质审核不符合备案采购药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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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