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临床用药,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2月25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3年有协议基本药物配送品规但配送率为零的41家企业和2013年既无协议基本药物配送品规,也未参与过基本药物配送的103家企业不再保留其配送基本药物的资格。对基本药物配送率在40%-80%的98家企业严重警告1次;对配送率在40%以下的26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由于种种因素,部分配送企业没有认真履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