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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前期信息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0  |  浏览次数:99176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前期信息调查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开展前期调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信息调查
1.旗县区卫生局填写卫生行政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旗县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分管局领导及联络员(附件6)。旗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参加基本药物采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办一体化村卫生室的信息采集和汇总工作,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单独汇总、单独填写。汇总信息后,填写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入网登记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旗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入网登记数量表(附件5)。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中心血站、民营医院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上报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办一体化村卫生室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上报旗县区卫生局。
二、上报时间
2014年2月28日前,各旗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利敏、殷向宏
联系电话:0472-2148277、0472-2145828
电子邮箱:btyzb2011@163.com
 
 
附件1: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字证书配置数量表
附件2: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3: 卫生行政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4: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入网登记信息采集表
附件5:旗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入网登记数量表
附件6:旗县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分管局领导及联络员
 附件:Uploads1/201402181701329922.rar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