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3〕27号关于《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最高挂网限价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决定,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将监测和采集省内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作为药品挂网限价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