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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进入我市增补基本药物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2  |  浏览次数:97778

2013年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进入我市增补基本药物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合理调整完善我市增补基本药物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条件

申报品种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款:

(一)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相关政策: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保障供应、临床首选等;

(二)对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2010年版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起补充作用;

(三)进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四)符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及服务功能;

(五)符合本市社区和农村疾病谱用药的优先需要;

(六)符合老百姓用药习惯;

(七)符合本市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二、申报数量

由于补充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名额十分有限,请根据本企业产值和规模及具体品种,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和条件优选申报品种(包含申请在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增加规格和剂型的品种),将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在填报申请资料和表格时,按照与上述基本药物遴选相关原则和条件的契合程度高低排序。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加盖公章的申报文件;

(二)企业申报品种及相关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药品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8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式

所有资料需同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地点:重庆市卫生局721办公室(渝北区旗龙路6号,东和春天小区旁);联系人:邓志根,电话:023-67790496,传真:023-67790262,邮箱:27303615@qq.com

 

附件:企业申报品种及相关信息表附件.doc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