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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立案采购执行方案

发布日期:2010-03-02  |  浏览次数:98666
  为完美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柄,类型药品立案采购举动,按照《2009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执行方案》(简称《执行方案》)有关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立案采购原则及根基要求

  (一)药品立案采购是网上药品齐集采购的补充情势,必需依照以下原则:

  1、公然、平正、合理、耿介。

  2、质量保证、价值公道、诚信守约。

  3、从严审批和先立案后采购(急急救药品例外)的原则。

  (二)医疗机构临床确有需求的而且切合《执行方案》中第二章第四节“立案采购”及本方案规定前提的药品,统一实施网上立案采购 (急急救药品除外)。全省各医疗机构应严厉按本方案规定举办药品立案采购。

  (三)为餍足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使用,立案采购原则上每半年审批一次。

  二、立案采购领域

  按照“执行方案”,以下种种药品可纳入立案采购领域:

  (一)年度药品齐集采购公告颁布后,国家批准的新药(以新药证书及出产批件为准);

  (二)医疗机构临床确实必要的某一药物的剂型或规格,未在中标目录中的药品;

  (三)不成更换的临床使用药品;

  (四)希罕专科用药或临床急急救用药;

  医疗机构申请立案采购的药品必需切合以上前提中的其中一条,不得随意扩年夜领域。如不切合以上前提但临床确实必要,必需注重说明理由。

  三、立案采购药品的价值

  (一)海南省药品招标采购买卖营业中央(以下简称买卖营业中央)征求已经完成政府主导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南方5个省份中标价的算数均匀数做为立案采购药品的价值。

  (二)买卖营业中央征求的南方5个省份中标价的算数均匀数高于企业网上投标报价,则以企业网上投标报价做为立案采购药品的价值。

  (三)无法征求南方5个省份中标价又无企业网上投标报价的,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构造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与经授权的出产企业代表举办价值构和抉择。

  四、立案采购药品的配送

  立案采购药品的配送根据“执行方案”实行。

  五、立案采购措施

  (一)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需立案采购药品,经病院药事打点委员会谈判经由过程,填写“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立案采购报告审批表”(见附件1),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20个工作日内提交,由买卖营业中央代为受理)。

  (二)初阶筛选。买卖营业中央按照《执行方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