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二级医院看病,药价比以前便宜了,但住院的床位费比三级医院还高,你乐意吗?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在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小组会上,本届新当选的政协委员、某试点县卫生局副局长说,这是当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初步测算的结果。
该局长介绍,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自2012年下半年全面推开,当地也从那时起实行了药品零差率,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滞后了半年。今年1月18日刚刚开会讨论了方案。总体的设想是,对于药品加成收入损失,财政补偿10%,医院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10%,其余的80%由医疗服务价格综合调整来弥补。
具体而言,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药事服务项目纳入诊察费;取消特需病房床位费、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会诊)诊察费两项特需医疗服务收费;不再区分病房等级,按病房床位定价。
据上述局长介绍,手术费上调10%,住院床位费最高上调了50%以上。这样一来,当地县医院的部分收费标准,超过了三级医院。比如住院费调整后为45元/床日,而位于省会南京的某省级三甲医院,最低的床位费只有25元/床日。
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直接原因,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程序设定,让县级公立医院作为破解医药分开的先锋。
因为其隶属关系简单、业务体量有限,因而补偿主体明确、数额相对较小,被想当然地认为容易改革。因此从江苏率先启动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比北京打头阵的三级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试点早了一年。到目前为止,前者已经在全国全面铺开,后者仍仅局限于北上广深等地的少数三甲医院。相应地,在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上,难免会出现不对应不匹配的状况。
不可否认的是,“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大医院,但恰恰是大医院的改革难以推进。
前述试点县卫生局副局长还告诉记者,三级医院不仅在医疗服务收费上没有和县级医院拉开距离,还保留了一些惠民服务,费用惊人地低廉。这使得县级公立医院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相当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