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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红河州卫生局关于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9  |  浏览次数:87667
  2011年云南省基药标 
各县(市)卫生局、相关配送企业:
红河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考核评审工作组按照《红河州2012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遴选配送企业办法》,按照发布公告、工作组初审、专家组评审、考核评审组确认、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遴选。遴选出15家企业作为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向社会进行公示通过。现将红河州2012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15家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开远三发医药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云南省建水县兴达医药有限公司
云南省久泰药业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红河州聚福堂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药品科技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建水县龙井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升龙实业医药有限公司
泸西县腾龙药业有限公司
石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赛尔福医药有限公司
昆明嘉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元盛药业有限公司

各县(市)卫生局必须在红河州2012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15家企业名单中,以县(市)为单位,确定2-3家配送企业作为当地今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含10%的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企业,所确定的配送企业配送的基本药物(含10%的非基本药物)必须到《云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含10%的非基本药物)》平台上进行采购和统一配送,如不执行,经查处核实,将取消配送资格。请县(市)卫生局将确定的2-3家配送企业情况表(加盖县市卫生局单位公章)于2012年12月31日前用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州卫生局医药科。州卫生局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调整平衡,最终行文上报省卫生厅。
 州卫生局医药科   联系人:周 雷  电话传真:3725541
邮  箱:hhwsygk@163.com

附件1: 各县(市)确定2-3家配送企业情况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 自治州卫生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各县(市)确定2-3家配送企业情况表

填报单位:  县(市)卫生局(盖章)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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