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基药标
为保证全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遴选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招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12〕767号)要求,经州卫生局研究决定,结合实际遴选15家配送企业,对红河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进行配送,配送周期为一个采购周期。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企业应为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不得为亏损企业,经营范围应能涵盖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的品规、品种。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专业人员,具有覆盖配送范围内的运输能力,仓储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当地至少一个县(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用药需求。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6日—11月30日在红河州卫生局卫生信息网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6日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6日17:30时截止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卫生局医药科,联系电话(传真):3725541。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配送企业综合情况。
3、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经营状况资料:提供2011年和2012年1—10月销售业绩及纳税申报表。
5、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公司药品仓库面积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已标明用途)原件、复印件。
6、信息化管理系统情况:具备能实现对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云南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目前企业所储备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的品种、数量、金额;近年来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名单、销售额材料;企业拟定出下一步基层医疗机构配送方案。
8、配送服务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市县级以上药监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证明。
9、配送服务承诺:一般药品、紧急药品配送到乡、村医疗机构的时间;企业能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何种服务;所有配送的基本药物必须在云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基层医疗机构)平台上进行采购和配送。
四、相关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报材料需按顺序、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次性提供材料;在红河州内设置分公司的企业,要以分公司企业实际情况上报材料。
2、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加此次遴选资格。
3、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如有虚假,经举报核实,将取消其参加配送企业遴选的资格。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