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三统一”药品网上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2-11-03 阅读次数:315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陕西省标
各设区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三统一”药品网上采购工作,规范网上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采购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方便使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据维护实行分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采购的数据维护
(一)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负责全省集中采购结果的挂网和维护,包括2009年和2010年基本药物中标目录、基本药物过渡目录和2011年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目录。
(二)各市级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辖区内所属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补充采购目录的挂网和维护;负责本辖区内配送企业配送区域的维护。
二、补充采购目录的挂网和维护
(一)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县为单位制定的补充采购目录,由市级药品“三统一”办公室汇总后,报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备案;备案后的补充采购目录,方可在平台上挂网采购。
(二)各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目录应按照《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配备使用过渡政策的通知》(陕卫药统办发〔2012〕16号)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遴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种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参照2011年我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2011年空标品种可参照2008年结果),明确品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生产企业和零差率销售价格,并随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调整而相应调整。
(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充采购目录,应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2]83号)要求,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空标目录中选择,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结果或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明确品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和零差率销售价格,并随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调整而相应调整。
三、网上采购维护操作方法
数据维护功能操作方法请登录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n在“操作帮助”栏目中下载。咨询电话:029-62288269,联系人:王宝银。
四、报送补充目录和配送企业名单
各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在11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各县制定的补充采购目录和辖区内主、辅配送企业及对应配送医院的名单报送至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进行采购平台对接。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