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与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对接工作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 发布时间:2012-11-03 阅读次数:363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陕西省标
各设区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省医疗机构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采购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第三次及第七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以下简称县级入围药品)与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以下简称基药)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县级入围药品和基药结果综合比对,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双向补充,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空标药品,充分体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多层次需求。
二、对接方法
(一)基药进入县级入围药品。基药全部纳入县级入围药品中,以同品种县级入围药品最低入围价格(以下简称“最低入围价格”)与基药中标价格顺加5%配送费的价格(以下简称“基药零售价”)进行综合比对。
1、基药零售价不高于最低入围价格时,基药零售价作为县级入围药品价格,交企业确认后,直接纳入《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
2、基药零售价高于最低入围价格时,将最低入围价格作为县级入围药品价格,交企业确认后,直接纳入《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
(二)县级入围药品进入基药。基药空标品种(不含中标企业数不足3家的),全部纳入此次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选择同品种县级入围药品价格最低的一个厂家直接入围,价格顺减5%的配送费作为基药中标价,交企业确认后,直接纳入《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入围药品目录》。
三、企业确认
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发布公告,要求相应品种所有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在药品采购平台进行价格确认,并递交纸质申请。企业如确认,则进入相应药品目录;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价格的,则不进入相应目录。
四、相关规定
(一)对《陕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陕卫药函﹝2012﹞315号)中的品种,如果县级以上采购已有中标品种的,先按照本通知进行对接入围;县级以上采购没有中标品种的或对接未成功的,再进行补充采购。
(二)基药中标药品进入县级入围药品时,不受入围家数限制。
(三)对接结果报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确认,并挂网公示、公告后执行。
(四)对接工作结束后,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对中标企业数、价格等进行进一步调整。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