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37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先住院后付费”服务。凡符合太原市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只需先签订有关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直接住院。
据了解,办理入院手续需要准备好新农合的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并签订《太原市新农合参合患者“先住院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何进凯说:“新农合就是要为农民服务,相信农民,尊重农民。如果发生不诚信事件,首先要信息透明化,把病人纳入黑名单行列,以后将无法继续享受新农合政策。其次,在住院时医院会留存患者的相关证件,医院可申请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暂时停止新农合待遇,冻结新农合系统家庭信息账户,直到所有费用全部还清。若患者为太原市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因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结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家庭困难证明,分期偿还。”
太原市卫生局郝宝清局长表示:“太原市将投资3.5亿元用于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项目,这个项目会增加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对医院财政产生负担。对于也许会存在的赖账,我们要加强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把好事办好,确保医疗质量,老百姓是否感到实际的好处,是医疗机构改制,提高幸福城市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