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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一月 次均诊费药费下降

发布日期:2012-08-02  |  浏览次数:53742

深圳67家公立医疗机构从7月1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此项改革一月来,公立医疗机构运行平稳,市民普遍得到实惠;遏制过度医疗的作用逐步显现。

深圳卫人委1日称,此次改革的变化表现在:一是次均诊疗费用、次均药品费用下降。7月份与6月份相比,67家公立医疗机构每门诊人次费用196.2元,下降4.0元,环比降幅2.0%;其中药费74.6元,下降10.8元,环比降幅12.7%;569家政府办社康中心每门诊人次费用55.9元,下降3.5元,降幅6.0%;其中药费34.9元,下降6.3元,降幅15.2%。

二是过度用药逐步得到遏制。7月份与6月份相比,67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药占比”)下降了2.4个百分点。每百人静脉输液量环比下降20.7%;百人抗菌药物使用量同比下降2.2%;全市社康中心百人输液量同比下降16.3%;百人抗菌药物使用量同比下降9.8%。

三是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个人账户支付比例下降。由于医保统筹基金承担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的诊疗费提高部分,对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来说,实际上相当于每诊疗人次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减少了12元。

深圳卫人委有关负责人说,深圳推行的综合配套改革,既立足当前,规范医院服务行为,让市民直接受惠;更着眼长远,让医院回归公益本质,重塑良好医疗执业环境,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既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也规范医生的执业行为。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制度,切断了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链条之间的利益纽带,达到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目标;严禁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规范医生的执业行为。

二是既控制过度医疗,又提高医生合理诊治的积极性。同步实施以“打包”收费为特点的付费制度改革,防止医院诱导多做检查等过度医疗服务,保证患者医药费用不超标准。与此同时,费用包干的机制也促使医生合理诊治,节约医疗成本。

三是既直接取消药品加成费用,又努力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同步规范医疗机构遴选药品的行为、推进集团化采购,从药品供应采购管理环节着手,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进一步受惠于患者。

四是既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入,又减轻群众的就医费用负担。不新增药事服务费等收费项目,直接提高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诊疗费价格标准,使医疗服务更好地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诊疗费提高部分,全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直接减轻参保人个人自付费用。

五是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又促进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提高诊疗费,使医疗收费结构、医院收支结构更加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提高技术含金量的积极性。

六是既促进社会药店参与竞争,又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允许门诊患者凭处方外购药品的制度,打破了医院垄断药品零售的现状。改革后,也将促使公立医院从过去看重药品的价格转向保障药品的质量,向患者提供经典廉价的药品,改善群众对医疗费用的感受。

七是既优化医疗专科结构,又促进市民科学就诊。取消药品加成费用,并根据医院级别逐级提高诊疗费,将通过利益导向机制,使儿科等用药量少、原来药品加成收益少的专科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充;将促进市民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深圳卫人委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动配套改革,使这项改革不仅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也要让医务人员受到更大的鼓舞,从整体上激发医院发展活力。

一是加快推动付费制度改革。以卫生部出台的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和现行物价为基础,测算单病种“定额、包干”收费标准,实行“打包”收费;经费由医院包干使用。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进一步促进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保障病人健康权益;促进医院在保障单病种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成本管理,遏制过度医疗服务行为。

二是逐步打破医院药房垄断现象。公立医院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药物,这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本质要求。打破公立医院与药品经营链条之间的利益纽带后,医院不仅要保障药品安全、质量,而且要在医药供应保障体制中发挥平抑药品价格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凭处方外购药品的配套政策,消除外购障碍,既满足群众多层次用药需求,又要保障用药安全。

三是推进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公立医院实施中标药品集中二次遴选制度,促进医院有限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降低高价药品、次高价药品的选购比例。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按照广东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以省为单位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制定公立医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推进基本医疗设备定点、限价协议采购。通过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四是完善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出台公立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管理办法,明确接受社会捐赠的范围,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严禁接受附带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回扣和提成;出台医药购销领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平台和部门信息沟通机制,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将不良商家清理出深圳医药市场。

五是推进医院运行制度改革。指导医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资分配改革,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薪酬标准体系,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取消公立医院人员支出费用控制指标,更好地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指导医院进一步完善经济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绩效,降低医用耗材、水电油气、能耗等运行成本。

六是建立分类管理的财政补助模式。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完善“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等财政补助机制,把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更直接地转化为惠民的投入,转化为质量的提升、效率的提高、公平的体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