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关于同意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变更名称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原企业名称
更改后企业名称
S1772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华世通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S5385
梅河口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S3225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J0156
河北海鸿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北海鸿永盛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