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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服避孕药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2-04-30  |  浏览次数:83090

避孕药是女性为了避免意外怀孕而会用的,但是避孕药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的,有的情况下是应避免用避孕药的,那么不宜服避孕药的情况有哪些?

一、人工流产后的妇女,应在月经来过一次之后服用,月经未来不宜服用。

二、哺乳妇女不宜服用。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使婴儿乳房胀大,女婴子宫出血,同时还有抑制母亲乳汁分泌作用。

三、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或诱发高血压,应慎用。

四、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五、既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死病史者不宜服用。

六、严重高血压,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血压升高,应停止服药。

七、患生殖器官肿瘤、乳腺肿块、其它癌前病变或癌肿者,不宜服用。

八、糖尿病妇女不宜服用。尤其须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禁用。

上述就是对不宜服避孕药的情况的介绍,现在应该有了解了吧,一定不要忽视了对这些情况的关注,避孕药也是不能长期用的,可以选择别的避孕方法,希望本文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