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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整治非法添加“顽疾”

发布日期:2012-04-28  |  浏览次数:73594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强调严字当头、重典治乱。笔者认为,此项工作中应当重点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上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该名单列举了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等6类保健食品可能存在的非法添加物质,列举的成分品种数量达50余种。  

造假步伐太快  

近年来,各地药监部门每年都要通报查处存在非法添加行为的保健食品品种名单,但仍然没能遏制住非法添加行为的多发态势。可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已经成为一种顽疾,“治疗”起来难度很大,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整个保健食品产业必将受到重创。

从市场监管实际来看,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领域近年来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不法分子将化学药成分添加到各类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中。这些产品有的是虚假文号,而较多的情形则是,虽然存在真实文号但产品与国家批准的内容大相径庭。不少存在非法添加行为的品种核查起来很困难,而不断增加的补充检验方法却跟不上造假步伐。

2011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药监部门查获一款标示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90342”的产品,此文号所对应的产品名称为“菲特牌蜂胶王浆胶囊”,主要原料为“蜂胶、蜂王浆、糊精”,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而查扣的产品却用大字醒目标示了“泌淋1号”的名称,其说明书中标示的主要原料在上述品种的基础上增加了白芷、扁蓄、柴胡、黄柏、桑寄生、五味子等,所标示的“适宜人群”也增加了泌尿系统不适人群,标示的生产厂家却与批准的一致。根据其标示的内容,执法人员怀疑其中可能添加了抗生素成分。经南通市药检所对所扣样品进行相关抗生素成分检测,在产品中检出了环丙沙星成分。从该案例可以看出,不法分子对保健食品的添加渗透面非常广,甚至还有许多非法添加方法正在不断“研发”出来,如果再不重拳出击,必将后患无穷。  

彻底整治  

大量违规添加化学药品的保健食品非但不能补身体,反而可能夺命。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健食品违规非法添加行为必须严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工作为有利契机,给保健食品来一次彻底整规,让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消弭于无形。

首先,要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敦促企业严格按照核准生产工艺和配方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规定限量使用添加剂,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行保健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关键岗位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其次,加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为依据,重点加强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等常见功能保健食品的监督抽验。加强对委托生产保健食品行为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所用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

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品的检验检测手段,加强保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扶持一批保健食品质检中心,并加快质检中心计量队伍建设。建立保健食品安全信息网,选择几种典型保健食品开展安全状况调查,建立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感和信用意识。

此外,还应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添加剂、辅料贮存、使用等的监管,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申报备案制度。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发现违法深究到底  

药监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真正做到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便深究到底,决不让一个涉嫌犯罪者逃脱制裁。参与造假的各类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很多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保健食品显然不是小作坊所能生产出来的,一些具备生产规模和生产条件的药品企业也可能参与其中,如果对这些企业不予严惩,就是对造假行为的纵容。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申报成分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清查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购进渠道、进货查验、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情况等。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对各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构成违法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