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违反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和伊春市利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销售许可证。
据了解,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持伪造的“委托加工批复”文件,生产销售标识为其他厂家的“五子衍宗口服液、玉屏风口服液、感冒止咳糖浆、三蛇川贝糖浆”等假药的违法行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33298元,处以货值金额5倍罚款1166490元;吊销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纬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