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迅速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期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市2010年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经焦作市基本药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省级20家中标配送企业中选择7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本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配送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一、 报名条件
省级中标配送企业。
报名地点: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
地址:焦作市高新区世纪路与普济路交叉口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2月2日16时30分
联系电话:0391-2920582
联系人:罗 光
二、 报名材料
(一) 中标配送企业必须将市场经营权委托给焦作市基本药物配送领导小组提供的二级配送企业并提供承诺书。
(二) 提供中标配送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红章生效。
(三) 中标配送企业对焦作市基本药物制度办公室,县(市、区)基本药物制度办公室,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配送企业合理支持的优惠方案。
(四) 诚信证明:出具当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五) 以上材料于2010年2月3日11时30分前密封送达焦作
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
时间:2010年2月3日下午
四、注意事项
(一) 请各报名企业将报名材料独装袋。
(二)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上报至省基本药物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其两年内在焦作市的药品招投标及配送资格。
(三) 最新动态请随时关注焦作市医药招标采购网。
焦作市基本药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