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按照我中心网站1月20日发布的“关于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目录二》和《集中议价目录》品种网上申报及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21日起,各有关企业通过我中心网站“资质申报系统”,对拟申报的《公开招标目录二》和《集中议价目录》品种进行查询、新增、注册、打印等操作。
截止2月5日,在“已有可注册产品”列表中未查询到拟申报产品的部分企业,已通过自行下载填写方式,将新增产品《申请资格审核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新增)》和所涉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递交至我中心。
我中心已逐步将新增产品维护进入“资质申报系统”,部分企业已可登录系统对本企业新增产品进行注册操作。原已注册产品将不能再进行删除操作。
请相关企业务必及时登录系统对新增产品进行网上注册。我中心将组织审核人员对“注册产品”进行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