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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公示非基本药物限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25  |  浏览次数:51603
 
各投标人:
江西省2009年度非国家基本药物限价计算结果已于去年1225日至31日进行了挂网公示,公示期间部分企业提出我省限价所参考的云南省中标价为2008年的中标结果,经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限价全部按200941执行的云南中标价进行核算并调整,并依据《实施方案》的限价原则,对限价计算有误的进行了调整,现将非国家基本药物限价结果再次公示(见附件一)。
公示时间为2010225日至22717:30(周六照常上班)。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被授权的投标人于22717:30前,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二)将纸质申诉材料加盖单位鲜章后面交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