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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同意将省军区驻杭卫生机构纳入

发布日期:2010-01-04  |  浏览次数:71813
省军区后勤部:
你部《关于省军区驻杭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事》(浙后卫20098号)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省军区司令部门诊部等十三家驻杭卫生机构统一纳入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范围。
此复
 
 
 
○○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纳入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的省军区驻杭卫生机构名单
 
省军区司令部门诊部 省军区政治部门诊所 省军区后勤部门诊所 省军区装备部门诊所 省军区杭州第一干休所卫生所 省军区杭州第二干休所卫生所 省军区杭州第三干休所卫生所 省军区杭州第四干休所卫生所 省军区杭州第五干休所卫生所 省军区杭州第六干休所卫生所 舟山警备区杭州干休所卫生所 杭州警备区卫生所 浙江预备役师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