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告(更新)
所在地区: 贵州省
项目标号:
建项单位: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
项目开始日期: 2009-12-29
开标时间:
采购周期开始时间:
采购周期结束时间:
项目状态: 第一阶段
采购正文: 经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12月30日起开展2010年度贵州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及《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文件》将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企业可自行下载。
二、药品集中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省、市(州、地)、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面实行网上采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暂时不具备网上采购条件的,必须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也要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三、集中采购采购药品范围
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划分为两大类:
(一)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含贵州省补充药品)。
(二)非基本药物目录:除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药品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之外,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药。分限价竞价议价药品目录和不限价不竞价药品目录(另行公布)。
四、集中采购方式
全省统一执行网上集中采购。限价竞价议价药品按各竞价分组分别制定限价,在限价基础上通过网上竞价、评价(选)和议价的方式进行。
五、采购周期
原则上不少于十二个月。
六、生产企业注册网上登录名、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 01 月 22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为使报名工作有序开展,请各生产企业按以下时间安排递交申报材料。
时 间
生产企业所属省(区、市)
12月30日~1月2日
重庆、湖南
1月3日~1月4日
广西、云南
1月5日~1月7日
山东、四川、安徽
1月8日~1月10日
上海、浙江、福建
1月11日~1月12日
河南、湖北、广东
1月13日~1月14日
北京、河北、山西
1月15日~1月16日
甘肃、海南、江苏
1月17日~1月18日
陕西、天津、贵州
1月18日~1月19日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
1月19日~1月20日
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内蒙古
注:递交时间:8:00~12:00,13:00~17:00(节假日不休)
七、具体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贵州省医药采购平台通知。
八、服务机构及信息平台
服务机构: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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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平台: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www.gzyyjzcg.cn或贵州卫生信息网www.gzwst.gov.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5931113 传 真:0851-5931307
邮 箱:gzypcgzx@163.com
邮 编:550002
服务机构地址: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路1号)。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