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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5  |  浏览次数:57557
   

宝鸡、榆林市人民政府,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卫生厅制定了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已经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Uploads1/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rar

附件2:
Uploads1/原文.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