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3月25日,我中心发布“关于转登发改价格[2011]440号和京发改[2011]312号有关事宜的通知”,转登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40号,以下称440号文件)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1]312号,以下称312号文件),调整了部分中标成交品种价格。
此后我中心陆续收到其他中标成交企业重新调整中标成交品种价格申请。经核定,现将涉及的中标成交品种价格进行补充调整(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予以公布。
公布品种价格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补充调整440号文件和312号文件涉及中标成交品种价格列表 (医疗机构用)
2、补充调整440号文件和312号文件涉及中标成交品种价格列表 (社区机构用)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