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现对药品价格审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价格审核的范围:招标目录中的甘肃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
价格审核须提供资料:
1.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药品价格文件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国家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尚未定价的品种,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价格批文或价格资料。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统办二号楼4层4032房。
审核时间:2011年6月16日至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过期不予办理。
联 系 人:赵 雅 张莉莉
联系电话:0931—8870691(6月16日至7月1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