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并实施,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卫办医政发(2011)56号文可从省卫生厅网站医政处予栏目下载
附件: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rar
二0一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