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次绝大部分的政府定价产品未能通过(80%的产品未能通过),意味着后续将划到与市场调节价产品同等的境地;
原本计划是
A、3家以上产品通过价格竞争降低药品价格比率;
B、政府定价产品不高于历史最高中标价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判,使75%~80%的产品通过专家半数票,以达到降价目的又不影响正常用药;
预期评判标准:
1、降价率数值小于差价率数值的,按照预测的差价率与降价率之间的差幅不超过25%的产品给予通过,对于超过该幅度专家仍给票的,专家需要作出解释与写保证书;
2、降价率数值大于差价率数值的,直接给予通过;
3、差价率数值出现负值的,降价率减去负差价率所得结果不小于20%的(或两者绝对值相加不小于20%),直接给予通过;
C、政府定价产品20%左右不能通过的纳入市场调节价一样的进行降价率计算达到平抑药价目的。
但是目前由于专家进场前上述精神数据未及时整理与提供给专家的缘故,导致专家在评判的时候因没有标准与法则,完全凭借个人主观感觉,在短短3个小时内对将近5000个政府定价议价产品进行投票判断,由于没有标准,而且所有专家在投票前均需要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对其投同意票的产品负全部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必须追究全部责任;没有标准而且又套承担责任,其后果也就是预料当中的事情了。
但是这样的结果却完全打乱了原先的上述3点计划(兰色字部分),也就意味着绝大部分的政府定价产品将与市场调节价变成同等待遇。
本来降价率计算和人机谈判中市场调节价产品估算有70%以上会接受的,即使不接受也不需要过多顾忌,毕竟是非医保产品,对整体医疗体系影响不大。
但目前有绝大部分的政府定价产品也列入了该途径,由于政府定价的议价产品当中大部分都是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进口、合资等等常用药物,而且是属于医保用药,政府定价产品本身已经经过物价局、社保局以及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的物价审核,必然是不可能接受降价率和人机谈判价格了的,按照规则,这些政府定价产品无形中变成与市场调节价产品变成同等“待遇”,无形中将市场调节价议价组的产品队伍扩大了,意味着也给市场调节价产品壮胆了,为此大部分的市场调节价产品也根本无需理会所谓的降价率和人机谈判价格,因为有绝大多数政府定价产品在撑着大局,整体议价产品这一块基本很难指望有产品会出现大的降价率了,到最后面对面谈判基本都是在零售价的80扣(限价92扣)以上通过了的。
3月5日开会的结果是:
1、不在平台的网站公开各个议价产品的降价率,只能由各厂家通过数字证书查看自己的产品,以免引起更大的矛盾。
2、放宽人机谈判的砍价力度,尽量让绝大多数厂家能在人机谈判中通过。
3、面对面谈判也尽可能放宽政策,能过则过。
3月6日在上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补充:
1、做好乘降价率后80%以上产品厂家会不接受的准备,重心放在组织好人机专家和准备好人机规则,以免再出现混乱局面;
2、将第四章第四条第(四)款第1条的人机对话谈判方式中的“....谈判专家根据谈判依据,了解本组负责的产品参考价格,在对每一个产品成本进行充分分析后,评估其可能的成交价格。谈判专家根据报价,在各自的计算机上确认该产品的降价幅度(%),由计算机进行汇总,将降价幅度由低到高排列,.....”
作出细分:
A、政府定价按照限价为基线计算降幅%;
B、市场调节价按照报价为基线计算降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