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网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办公室会议精神,根据配送企业提交的相关资质材料和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现公布2011年4月配送企业的相关信息变化情况:
1、2011年4月新增及恢复的上网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1。
2、已上网配送企业资质信息变更情况见附件2。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2011年4月新增及恢复的上网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
2.已上网配送企业资质信息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