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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公布基本药物(基层部分)补充招标(第二批)“投标限价”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1-04-29  |  浏览次数:68150

各投标人: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度基本药物(基层部分)补充招标目录统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NZC/YP11001)的投标限价予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一、关于基准价格的说明:

本次公布的投标限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是指该品规每个最小制剂单位的最高准入限价。如:1#头孢呋辛钠(粉针剂、1.5g、gmp)每支3.9元、3#诺氟沙星(片剂、0.1g、gmp)每片0.05元、105#金匮肾气丸(浓缩丸、200粒、优质优价)每瓶7.40元。

二、关于投标人网上报价

1、通过资质审核的药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能参加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即可登陆招标信息平台(http//nxyp.nxzfcg.gov.cn)自行查看本企业的审核情况,并进行模拟报价演练。

2、投标人的网上正式投报价格不得高于投标限价。

3、投标人报价前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是《招标文件》第26页的报价原则。报价时务必注意“转换系数”。

4、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报价,以免造成投标失误。

三、对于临床不可缺少、无生产企业投标或者投标未中标的品规,按照《宁夏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规定,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招标。


药招办联系电话:0951-5024242

地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自治区卫生厅四楼)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951-5012936、 5055671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附件1、基本药物补充招标(第二批)药品的投标限价

附件2、投标企业报价操作指南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