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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质量层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1-01-30  |  浏览次数:62795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药品层次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企业可按下述规定递交相关申诉材料。 1. 公示期为:2011年1月29日至2011年2月1日。 2.申诉材料递交。 2.1申诉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五,不符合附件五要求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2.2申诉材料递交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至2011年2月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申诉材料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02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3. 企业关于药品层次的申诉,经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审议后,将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予以公布。 4.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5385570 质疑申诉:0871-5300758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质量层次公示.pdf 附件:申诉注意事项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