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一番国企外企的争论和所有的回帖,真是觉得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当初,一大票群众就为了外企好还是国企好争论个不休(我记得一家代表国企是江苏连云港的某大公司)。我当时来了个损的:就指名道姓地说那家公司不配称为医药代表的培训基地。这下简直就是捅了马蜂窝……
当时的情景相信在联盟时间长的人现在应该都记得
回头来解刨自己当时的心理,
总还是觉得哗众取宠,夺人眼球的成分多些!
眼见现在的探讨越来越理智和讲道理了
总算比我当时强多了……
好,下面我来讲我理解的道理了
总的来说,争论集中在两方面
1是国企和外企的争论,
2是国企的代表和外企的代表水平谁高谁低的争论
先谈第一个问题:本来呢是国企好还是外企好,这个问题本来没什么可争论的,企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就该有什么样的管理形式和销售手段,而合适的管理手段又会促进企业上一个新台阶。更何况企业按照国企和外企来区隔本就是不合理的。我们这里所说的什么是国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控股、持股、参与管理的都算国企么?什么是外企?所有外资控股、持股或参与管理的么?按这个理论合资企业算哪头呢?
我觉得还是按照毛老**的三个世界的分法较合理:发达制药企业、中等发达制药企业、和发展中制药企业。这样大家根据自己公司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销售状况等条件来衡量一下自己的公司属于哪个层次,就不会为了姓社还是姓资吵吵闹闹了。因为理由很简单,企业就是要合理合法地赚取利润。
在前面国企、外企的争论中,一个具体的焦点集中在医药销售的手段上是讲求学术好还是给回扣好这个问题上。
这个问题还真的是个问题,否则大家也不会争论不休了,许多公司,许多企业也都不必为此困惑了。
如果换个角度,就很简单了,还是那句话,企业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有多少资源做多少事情。当然,前提是不要违反行规和公然违法(这里顺便说一句,在某些时候,行规比法律的约束力强不少)。
这么看来就很简单了,发达制药企业,管理体制、人员、资金、产品等都有优势,自然起点就高。自然会做不同的事情。发展中企业,在诸多方面先天不足,自然会选择不违反行规、又不公然违法的事情(事实上回扣这种行为在法律面前虽然说不过去,但总算是打个插边球,与其他严重违法犯罪相比不算大恶,更何况哪行哪业在做销售时不给回扣呢?)
但是经济发展自有其规律,今天成功的企业必然是其他企业的明天。因此,我也有理由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该不该给回扣的问题终究会成为历史。
至于是这个企业的员工素质高还是那个企业的员工能力强,这样无聊的问题就不要再讨论了吧!探讨个案不会有结果,而且每个员工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同的公司只是提供了不同的机会和平台,成不成才,还是得看自己。
新年回来就看到大家有如此浓厚的学术争论空气,真是感到由衷的高兴,最后一点期望就是:大家有任何关于理论上的探讨,请都去支持理论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