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联盟9月3日讯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中标骨化三醇胶丸(2008年第1期)包装方式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同意中标药品骨化三醇胶丸(规格:0.25ug×10粒/瓶,包装方式:玻璃瓶及纸盒)变更为骨化三醇胶丸(规格:0.25ug×10粒/盒,包装方式:铝塑板),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骨化三醇胶丸(规格:0.25ug×10粒/瓶,包装方式:玻璃瓶及纸盒)变更为骨化三醇胶丸(规格:0.25ug×10粒/盒,包装方式:铝塑板),零售价按市物价局核定价执行。原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化三醇胶丸(规格:0.25ug×10粒/瓶,包装方式:玻璃瓶及纸盒)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