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466)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增加三包,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第三包:天津市第三医院全自动细菌鉴定分析系统
第四包:天津市第三医院眼底照相机
第五包:天津市第三医院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十)
二、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三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四、五包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第三包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四、第三至五包的其他要求同第一包。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三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15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466)”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