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原则
1. 本次挂网的原则在本办法中未作修改的,继续按照2007年度《招标文件》(YYZB-200713)的要求进行。
2. 本次临时挂网结果使用至全省集中招标采购结果规定开始使用日止,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 挂网范围
1. 2009年度使用的中标药品中没有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质量层次的品种,药品规格按2007年度《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 2009年度使用的中标药品中,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及质量层次少于3个(含)中标的品种,受国家行政保护的药品可适当放宽。
3. 2009年以来国家批准的一、二、三类新药。
注:大输液不属于本次临时挂网的范围。
三 定价原则
1. 已有中标产品的按同等质量层次、企业规模的产品比照定价。
2. 国家发改委2007年以后(含)调价或定价的产品、享受国家行政保护政策(单独定价、优质优价、专利药品、一类新药)的产品,其价格不高于最高零售限价的80%。
3. 中成药其价格不高于最高零售限价的60%,其他普通药品不高于最高零售限价的70%。
4. 所有参与议价的药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计价规则(试行)》。
5. 所有参与议价的药品报价,不能高于我市连锁药店同一药品的零售价(企业促销品种或非正常销售方式除外)。
6. 凡上述5条未涉及到的内容,遵循《招标文件》(YYZB-200713)的报价原则。
四 申报程序及定标原则
1. 为简化申报手续,供货企业自行与医疗机构衔接后,从正信公司网站下载《岳阳市医疗机构2010年度药品临时挂网议价采购审批表》及《岳阳市医疗机构2010年度药品临时挂网议价采购投标企业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后随同相关挂网资料(必须提供电子报价表格)于4月30日前递交给正信公司初审。
2. 经正信公司初审合格后,报送市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审。
3. 复审合格后,市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主要用药单位抽取专家,由专家评议定标。
4. 专家评议定标时,邀请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
五 需提供的企业资质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见附件)
六 药品价格证明文件
1.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药品须提供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市场调节价药品须提供企业定价的价格证明文件。
七 资料递交时间
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接受挂网议价采购药品资料的递交,逾期不再办理。(各投标企业临时挂网业务由授权委托人统一办理,非授权人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0-8209761 电子邮件:E-mail: zxzb6666@163.com
岳阳市卫生局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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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岳阳市医疗机构2010年度药品临时挂网议价采购投标企业申报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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