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副斑竹一直没时间来和大家交流,近段时间我遇到了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写出来与大家互动一下,我会适时的公布答案,请关注
背景:10月21日,某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医疗设备招标,该项目当天下午公开开标,宣布某公司中标(下面简称M)。10月27日,第二中标人a公司(下面简称A)提出质疑。10月31日,该政府采购中心组织10月21日参加评标的所有专家进行所谓的“合法复评”。结果11月12日,该政府采购中心以如下理由:经监督机构认定第一次评标结果有误,将a公司列为第一中标人 这是整个事件的真实过程。 A公司的背景:1 传闻 该市纪检的某领导是该公司法人的亲戚,2传闻 和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关系很铁 M公司的背景:产品是最适合采购方发展的,通过合法的竞标得到中标资格 而结局的莫名其妙很奇怪吧?那我们看下这奇怪的地方掩饰了多少很难解释的内涵或者其他的规则吧? 1 按照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及一般招标惯例,该政府采购中心应该于10月22日将中标通知书发给M公司,但事实是,该政府采购中心却将该事拖到10月29日,当M公司的人向该机构索要时,依然未出示任何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拒绝发中标通知书,声称:有A公司质疑。 2 M公司提出需要对质疑内容知情,被该市政府采购中心粗暴拒绝 3 10月31日,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第一次评标的专家进行“合法复评”,结果是A公司得分最高。该中心封存结果。并且此次复评未通知和知会M公司。 4 11月12日,以“ 经监督人员认定,10月21日评标有错,评标无效。”为由宣布如下结果“经专家复评,现将中标排序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A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M公司。” 5 A公司的资质,采购方需要购置一台特殊功能的设备(采购项目组成部份之一),A公司竟然在没有该产品制造商的授权的情况下就敢于投标?并且在招标文件中有这样的话:如果不实质性响应投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万元。其结果是在开标前,该市政府采购中心连投标保证金都不收了(这和后面成功质疑制胜是否有某些联系吧?) 6 A公司的质疑,令十分震撼,其质疑书竟然暗合招标的评分细节,连M公司针对耗材的投标价格也成为他们的质疑内容。真不明白A公司是怎么知道评分细节和竞争对手的投标内容的呢?看来在上面说的传闻真的不仅仅是传闻啊? 该案例针对采购中心的争论在于: 1 产品没有授权是否可以投标?2 推迟发放中标通知书是否合法?3 “复评”的法律依据? 问题一: 该采购中心竟然扬言标书未要求提供授权书,因此投标人可不提供!那么请问大家采购项目中的小项设备需要授权吗? 问题二:由于有人要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可否推迟或者不发放中标通知书? 问题三: “复评”是合理的吗?
其实上面的答案大家可以都找一下,随着招标的增多,你会随时遇上的,不过针对该案例,我们可以明白的是官商是需要勾结的。以此言赠送给所有投身医疗事业的朋友,以避免以后走多余的弯路。 |
分页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