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市场化条件下,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小、散、多、乱的现状一时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而结合新医改一并解决好这个问题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思路和途径。原有的药品市场化竞争模式正逐步被打破,新医改形势下药品市场似乎增加了计划经济的烙印。
药品市场“洗牌”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以国家基本药物为主的医疗机构用药的政府招标采购有序进行,在一些新医改试点地区,药品流通市场格局正在发生质的变化。其实,目前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市场化是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药品市场规模和总量空前发展,给当前的药品政府采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政府药品招标工作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余地。因此,政府在药品招标中,通常把注册资金和销售总量作为考量条件,将规模以下药品企业排除在招投标范围之外。客观上,规模以上企业有降低价格和开展配送的实力,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让群众得到实惠。
但激烈竞争的结果,只会导致一大批规模以下企业关闭或转行,使药品市场在经历一段时期的“洗牌”后,只留下屈指可数的强者。一旦进入卖方市场,政府采购的主动权将被迫丢失,药品招标或会进入“寒冬”。而此时药品行业的市场化竞争将变得越来越弱,政府药品采购或将面临新的难题:要么是强强联手的利益同盟叫板政府药品招标采购政策,逼迫政府在招标政策上作出让步,以获取更多利润,因为做大做强的药品企业数量有限,政府已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要么政府出资收购,使这些药品企业变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由政府按照各地药品使用量等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药品市场的缓冲期
不论是何种情况,这一过渡期的药品生产和供应,都会在利益再分配中难以再现现阶段药品市场化竞争形成的有利于买方市场的便捷和高效服务。
在现行招标体制下,药品市场到底是走市场经济模式还是走计划经济模式,似乎让行业处于两难境地。政府药品招标采购的各项规定本身没有错,新医改在各地的探索也完全符合新医改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既如此,目前只能调整药品采购的相关政策,至少给药品市场一个必要的缓冲期。
这样,既可以防止药品行业高度集中可能带来的垄断问题,又可以通过一定的市场化竞争,保持行业健康发展的潜力,助推新医改全面实施。在不违反新医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政府药品采购中,对药品流通行业分级制定不同的入围标准,让不同层次的药品流通企业在不同范围内合理地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给予其生存的必要基础。在一段时期后(约5年左右),再根据药品市场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以实现药品行业集中度提高的目标。同时,以增强药品储备和价格调控为基础,适度发展国有控股企业,形成市场化为主,计划为辅的整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