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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南省执行第三批国采 各地陆续落地

2020-11-11 17:04 点击:

北京执行第三批国采

11月9日,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微平台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集采配送企业联系方式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11月9日起北京市医疗机构可按中选价格采购第三批中选药品,并公布第三批配送企业应急联系人通讯录,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建立配送关系,畅通供应渠道,合理备货,避免囤积,确保采购工作平稳有序。     

第三批配送企业应急联系人通讯录中涉及的企业如下。  

    

10日起,海南执行第三批国采     

11月8日,海南省医保局连夜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须知的通知》。  

    

通知要求,此次集中采购确定各医院的任务量,采取”系统报量、规格合并、原量返还“的原则进行,各市县医保局在11月10日前务必发通知要求各医院落地执行。     

此外,海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市县医保局要根据医疗机构分配的任务量,在11月20日前完成资金预付,预付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医疗机构原则上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采购三方协议签订工作,11月10日前未签订协议的,可以先行配送药品,保障供应和使用。     

早在10月30日,海南省就发布通知明确,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11月10日开始挂网交易。从海南省医保局上述通知看来,无论三方协议是否签订完成,11月10日开始执行都是妥妥的。  

    

第三批国家集采,各地陆续落地     

据赛柏蓝梳理,辽宁、江苏、山西、青海、贵州、重庆、河北、天津等8省市已于11月1日开始执行第三批国采。     

此外,以下这些地区也已公开执行时间:     

宁夏:11月9     

黑龙江:11月19     

广东:11月30     

河南:11月20     

陕西:11月25     

上海:11月20     

另外,据华招医药网汇总,四川执行时间预计为10月26日,江西执行时间预计为11月20日,浙江执行预计为11月10日。     

第三批国家集采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数量共有55种,191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治疗性药物,也包括抗癌药等重大疾病用药,药价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5%。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钟东波此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带量采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质量优先的原则,所以遴选的药品都是在临床使用广泛、采购金额比较大,而且通过国家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按照静态测算,三批药品集采全国大概能节省539亿。按照老百姓个人支付40%来算,大概能节省216亿,其他医保节省了一些资金,又通过扩大医保报销药品目录、提升报销水平,让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     

他透露,在国家层面,要常态化开展国家集采药品,按照一定数量和金额来设定标准,一旦达到标准,就启动新一批的集采,大概一年两批左右。随后还会进一步拓宽集采范围和条件,加快推进集采步伐;在地方层面,指导各省,包括一些较大的城市,积极按照国家形成的这套政策规范来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到2022年底,这些临床采购金额占比较大,适合集采的重点品种有望都能够纳入集采范围。     

我们也可以预见,无论是国采还是地方带量采购的进程都在加速,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和药企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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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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