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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大三甲开始采购设备(附名单)

2020-11-02 16:17 点击:

多家大三甲配置设备

10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要求辖区内有申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10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2019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告》显示,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名单已经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3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据赛柏蓝器械梳理,本次许可名单包含高端放射治疗设备以及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涉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

据了解,2018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显示,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548台,其中新增10,097台,分3年实施。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度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包含:

1.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加强对在用设备使用状况的跟踪和评价,本规划期内暂不制订新增配置规划。

2.质子治疗肿瘤系统。全国总体规划配置控制在10台内,全部为新增配置。

3.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到2020年底,全国暂规划配置33台,按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配置,其中新增28台。

4.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216台,其中新增188台。

支持采购国产设备

在采购设备方面,部分地区明确要求支持采购国产设备,如8月24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67号提案答复的函》显示:

积极鼓励公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优先配置国产自主品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第十三条规定,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

去年省科技厅会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发布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专项指南,重点支持突破医学影像设备、先进治疗设备、生物医用材料及植(介)入器械、体外诊断设备与试剂等领域制约行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与器械、核心部件、新型生物材料等,进一步强化广东省在医疗器械领域的特色和优势。

在此之前,8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55号提案答复的函》(下称《答复函》)表示,提高全省公立医院国产设备采购率。

《答复函》强调,加强规划引导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加大国产自主品牌优先配置力度。加大对国产自主品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环节支持力度。

对使用单位申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在许可实际操作环节,明确市(县)级以下医疗机构首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以及市(县)级医疗机构配置第2台及以上的、地级市以上的医疗机构配置第3台以上的,或明确用于特定专科使用的,原则上应选择国产设备。

同时简化配置国产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国产自主品牌的产品占我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的比例已达到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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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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