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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种常用药 药店可直接报销

2020-07-14 17:03 点击:

 29种病,可在指定药店直接结算

  6月11日,广西德保县医保局发布通告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服务机构范围。目前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德保分店已成为该县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

  该发文指出,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首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前,应先持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登记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慢性病卡审批窗口办理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机构服务点业务。

  完成该业务后,参保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门诊特定慢性病待遇登记卡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药处方(电子处方流转可免),在处方流转有效期内到该县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应药品,产生的购药费用可以在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同时,该发文总计点到了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对于这些病种患者的购药费用,可直接在指定的药店结算。

(图片内容来源:截取至德保县人民政府网)

  多地发文,慢病用药直接报销结算

  几个月前,福建福州市医保局发布消息称,为减少参保人员疫情期间在医疗机构就诊交叉感染的风险,方便其在就近定点药店直接办理配药结算,市医保局近日启动慢病患者药店购药统筹基金支付试点,参保人员在试点药店可直接购买所需药品现场报销结算。

  按照规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福州参保患者,既往经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且近6个月内有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结算记录的,在试点药店可直接购买所需药品按规定使用医保统筹基金进行现场结算,并享有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药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据悉,参保人员在试点药店可直接购买所需药品现场报销结算,此举在福建全省尚属首创。在首批试点药店中,该市共5家定点零售药店获批。按照规划,该市今后仍将逐步扩大试点药店范围。

 医保统筹,正逐渐向药店放开

  其实,医保统筹,正在逐渐向药店放开,而且放开尺度也越来越大。

  早在去年5月23日,《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就已明确,12种常见慢性病的相关药品可在定点药店报销。根据意见,在定点药店可购买和报销的慢病药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或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到参保所在统筹区指定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买慢性病病种相关药品;

  2.省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服务指定药店范围;

  3.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根据病情需要,可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

  4.指定药店销售的相关慢性病药品必须为省药械采购平台范围内医保药品;

  5. 相关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由省医保局统一确定。指定药店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可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除了浙江外,昆明、广州等多地也陆续向药店放开了医保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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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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